3.6 电容器端子与外壳的绝缘水平应能承受下表所列的试验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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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电容器具有下表所示的工频稳态过电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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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了延长电容器的使用寿命,电容器应经常维持在额定电压下运行。
3.8 电容器能承受第一个峰值不超过2.2 Un持续1/2周期的过渡过电压。
3.9 电容器允许在由于电压升高及高次谐波造成的有效值为1.3ln的稳定过电流下运行,对于电容具有最大正偏差的电容器,这个过电流允许达到1.43ln。
3.10 电容器的实测电容值与额定值之差不超过额定值的-5%~+10%,三相电容器中任何两线路端子间测得的最大与最小电容值之比值应不大于1.06。
3.11 电容器在工频额定电压下,温度为20℃时的损耗角正切值(tgδ)≤0.0005
注:内部装有放电电阻或熔丝的电容器,其损耗角正切值允许增加0.0001。
3.12 内部装有放电电阻的电容器,与电源断开后,能在10分种内由额定电压的峰值降到75伏以下。若要在5分钟内由额定电压的峰值降到50伏以下,则应在订货时加以说明。
3.13 三相电容器内部为星形接线,每相均加有放电电阻。